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9 点击数:271 发布者:admin

-                                    ---- 浙教高教〔2007〕102号

各高等学校、市教育局:
    为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加强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决定成立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我厅领导的非常设学术机构性质的专家组织,受我厅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专科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方面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和开展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二)指导高校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基本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
    (三)接受委托承担实验室评估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验收评估任务;
    (四)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师资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
    (五)完成省教育厅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指导委员会按需组建。本届委员会任期为2007年至2009年,届中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状况可适当调整。
    请各委员所在高校积极配合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并在工作量计算、经费提供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七年六���十九日

    主题词:浙江  高等教育  实验教学  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