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通知(浙实发〔2021〕22号)

发布时间:2021-10-20 点击数:582 发布者:阮俊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评审办法》(浙实发[2013]11号)的精神,决定开展20202021年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或实验室工作分会发文立项,且是20202021年结题的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凡已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科研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以及与已获奖项目内容雷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评审

1)申报者进入实验室工作分会网站https://new.zjlab2006.cn<课题管理系统>填写成果申报书(见附件1),用户名为原项目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详细填报成果概况、与国内外同行相比所处水平、创新与特色、应用与推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佐证材料等。

2)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专利、图纸、照片、鉴定或评估证书、实际应用情况、推广使用单位意见等,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到<课题管理系统>

3)网上填报完毕后提交到所在学校,并从系统中打印《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申报书》1份,连同成果材料等,做好目录、封面,胶装成册,交所在学校主管职能部门。

4)所在学校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给实验室工作分会,并打印《实验室工作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1份。学校用户名和初始密码见附件3

5)所在学校主管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申报书》和《汇总表》各1统一寄送实验室工作分会,用于归档。

6)实验室工作分会组织专家评审,经理事长会议审定后发文。

3.报送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浙江师范大学7幢教学楼7-L-202室,潘蕾收;邮政编码:321004(用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寄送);电子邮箱:77388997@qq.com;电话:0579-82298566

4.申报时间

系统填报开放时间:2021111日~1118日。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11118,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务必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王老师,电话:15068052082QQ304951521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