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31 点击数:1089 发布者:hd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浙实发2021〕19号),决定开展2022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活动,对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与仪器开发、实验教学、设备资产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信息化和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进行表彰。请各高校实验室主管部门做好先进评选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本分会会员单位实验室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实验(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等。

2.先进个人:本分会会员单位从事3年及以上实验室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推荐名额

1.先进集体:浙江大学限推荐2个,其他高校限推荐1个;

2.先进个人:浙江大学限推荐5人,普通本科院校限推荐2-3人(全日制学生数1.8万以上可推荐3人,以下为2人),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限推荐1人。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2022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浙江省2022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以及《浙江省2022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3);

2.所有申报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其中附件1、附件2和附件3需提供WORD版和PDF版(需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各一份,佐证材料只需PDF版。

四、其它

1.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4日,逾期不候。

2.联系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郦老师,电话:0571-86915024;电子邮箱:lwj@hdu.edu.cn。

附件1:《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浙实发2021〕19号)

附件2:浙江省2022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3:浙江省2022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4:浙江省2022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

 

浙江省高教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