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暨实验室分级分类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4-05-16 点击数:349 发布者:gsdx

浙江省教育厅于2022年7月发布了《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按照院系(部门)初评、学校认定、动态调整、联动管理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目前,全省109所高校已开展危险源辨识,并在“浙江省校园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进行实验室分类分级信息填报,现已形成全省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信息画像。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水平,科学统筹、精准施策,构建发展与安全生态新格局,助力浙江省高校高质量发展,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暨实验室分级分类研讨会于5月14日下午在浙江工商大学顺利召开。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顾青到会并致辞,浙江省教育厅一级调研员胡惠华、特邀专家浙江大学冯建跃教授出席会议,浙江大学、贵州大学、西湖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省内外15所高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顾青首先对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指出,实验室安全工作面临着许多未知的挑战,我们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高度重视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他强调,我们要加强校政之间、校际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分享安全管理资源和经验,形成合力,为我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顾青致辞·

胡惠华在会上传达教育部关于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精神,并对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胡惠华指出,基于浙江省现行的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划分标准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将在总体原则不变情况下,优化完善我省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他强调,各高校要立足新形势、新需求和新挑战,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高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胡惠华讲话·

会上,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安全部负责人、浙江工商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处长汤旭翔以《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划分标准修订研究》为题进行工作报告。浙江省实验室安全数治平台技术维护公司作平台运行情况汇报。

·冯建跃发言·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在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实施2年的基础上,参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研讨。冯建跃教授围绕分级依据、实施方法、管理要求等方面提供了建设性建议,各高校代表在会上充分交流讨论,积极建言献策,形成共识。会后将组建工作专班,深入研究教育部相关文件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通过调整分级标准的条件参数、增加定量标准内容、优化分级管理要求等,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升省内高校实验室安全科学化治理水平。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研讨会及实验室发展与安全论坛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