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 2024年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点击数:324 发布者:pl

各高等学校:

为及时掌握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在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与按时结题,决定开展在研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未结题的77个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计划落实情况。包括研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案例调查、调研数据整理及运用、调查报告、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情况。

2.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研究进展、课题组成员变更及原因、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项目研究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等。

3.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宣传与推介、获奖、社会影响等。

4.论文撰写与发表情况。提醒论文发表要标注基金来源于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项目编号),论文题目(内容)要与项目名称相同或相近;论文作者中必须有项目负责人,其中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把握论文发表时间,在申请结题验收时不能仅提供录用通知,必须是已经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

三、检查要求

1.由项目所在单位具体组织中期检查工作。

2.检查的重点是提醒、推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正常开展研究工作,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3.对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或未取得任何进展或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提出警告。

4.如项目负责人调离学校或原工作岗位,致使不能开展研究工作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实验室工作分会审批备案,可以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项目研究,交回资助经费。对于确实按程序要求完成以上工作的,不影响所在单位次年申报分会项目资格。

5.对于2022年立项同意延期一年结题的26个项目(见附件2),请各学校参照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

根据规定,未按时完成项目研究而延期一年结题的项目数≥该单位当年立项数50%的,次年所在学校限定项目申报数减少1项;延期一年后仍不能完成预期目标的将予以终止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该项目,所在学校停止次年的项目申报资格。请各高等学校务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附件:1. 2023年立项未结题项目一览表

2. 2022年立项延期一年结题项目一览表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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