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5 点击数:287 发布者:admin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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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实发(2012)2号

 

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1),详细介绍研究与实践过程及取得的成果,并经所在学校组织专家鉴定,主管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结题报告、成果材料等胶装成册,做好封面,由学校统一寄送省实验室研究会学术部1份,用于归档;并须提供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包括支撑材料),用于专家评审。结题报告可在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网站(http://www.zjlab2006.cn)下载。

2.所有成果须提供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正式刊发的论文须提供复印件,获得专利的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将其扫描为电子文档;成果属实物的须提供照片。

3.研究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予以结题,并下文公布;未达到研究预期目标的,不予结题。

4.2010年度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原则上都要做好结题工作。其中2009年度及以前立项还未结题的项目(名单见附件3),本次必须结题;2010年度立项还未结题的项目(名单见附件4),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省实验室研究会审批后,可以延期至2013年5月结题。

5.2009年度及以前立项的本次不申请结题的项目和2010年度立项的本次不申请结题又不办理延期结题申请的项目,都将终止该项目的研究,取消该学校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

6.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6日下午5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7.报送地址:浙江金华浙江师范大学29幢411室文科实验中心 潘蕾收;邮编:321004(用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寄送);E-mail:pl@zjnu.cn;联系电话:0579-82298566。

请各有关学校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期做好有关工作,并组织进行结题评审鉴定,按时将相关材料寄送到省实验室工作研究会。表格等见附件。

 

 浙江省实验室工作研究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201210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