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10)11号)

发布时间:2010-11-11 点击数:290 发布者:admin

 浙实发(2010)11号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工作
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各会员单位:
    经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11月2日理事长会议研究决定,并征得省高教学会同意,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与个人评选活动,有关评选的组织工作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要求,见附件《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修订)》。请各校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部门做好这次评比的组织与推荐工作,研究会将在我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2010年年会上予以表彰。
现将有关2010年先进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材料收集截止时间:11月30日(需报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份,纸质材料需含取得成果的相关资料)。
2、评选时间:12月上旬。
3、评选名额: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30名(原则上不与2008年评定的先进重复)。
4、评选办法:秘书处将根据上报材料,聘请我省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初评,然后由理事长会议最后评定。
5、材料收集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邮箱地址:linhd@hdu.edu.cn联系电话:0571-86878563。邮寄地址:杭州市下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林海旦收 邮编310018
 
浙江省高教学会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分会
2010年11月5日
 

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比办法(2010).doc